深圳拼团购房142群(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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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富村有14套无主房?亿万房产的主人哪去了?

发布时间: 2018-05-11 09:07:05

来源: 搜狐焦点深圳资讯

分类: 国内动态

1970次浏览


注意,是“...... 若公告之日起15日内无法确认房屋合法产权人,将通过合法程序申请为无主房屋”。

对,就是近日特区报上登的那则公告:《深圳市福田区华富村栋、西区旧住宅区改造项目无主房屋公告》,又引热议。

emmmmmm......

请自行YY一下村民看到上述之后的反应

想去认领一套的网友们,别皮了~

有主没主,等官方公布最终结果吧。

1

截止2017年4月底,华富村余67户尚未搬离,近40位物业人员待安置。

距离小编上次走访华富村已半年有余(《华富村,一个月后撤离》)

石板破碎,青草葱葱,人去楼已空,徒留高大的玉兰树在雨后散着幽香......

偶有几人在村中匆匆走过,有抄水电表的、胳膊下夹着文件的、背着布袋接学生的......旁边的华富小学书声琅琅......

小编在村口的公告栏发现了5月8日贴上去的公告:

一位暂未搬走的租户说:昨晚突然看到这个,也觉得诧异。

问:听说这些房子是当年的工程兵的,是不是他们后来离开了深圳没再回来了,就没有主人了?

答:外面的人这样猜测?......但也有可能是这样,房主离世了,但未留遗嘱给孩子,现在再去证明产权很难,假如有多个子女,程序就更复杂了。

还有,当年能买这里的房子的,也要深圳户口,有些人没有拿到红本,

还有别的情况......

问:这里马上要拆了,不能长租,是不是房租降了很多?

答:那没有,还在这里的租户很多都是小孩在华富上学。反倒是周边的租金涨了,很多家长搬到华富北村,租金要6000多了,60-70平,以前只要3000多。

问:周边学校很多......

答:这里是华富小学,旁边是幼儿园,还有深圳外国语学校、深圳实验学校、深圳高级中学、福田外国语学校、百花小学......

问:这边环境很好啊,空气好香。

答:是啊,我们在这边租了十多年了,住着舒服,都有感情了,不舍得。

该范围内二手楼盘1-3月的成交数据

2

小编在物业公司(已关闭)旁看到几个聚在一起闲聊的人,打听得知他们是大众物业的工作人员。

问:你们是不是快要搬走了?

答:是啊,租户都搬走了,现在又没活儿干了。他们要求5月30号前我们也搬走,墙上贴着呢。

架空层下面有一小块红色公告:《致华富村东西区架空层租户(商户)的一封信》

“现对违法使用一楼架空层的租户(商户)依法进行清理,请各位租户(商户)于2018年5月30日前自行搬离,逾期不搬离的,政府将依法强制查封和拆除。”

问:刚听说一楼是违建

答:以前是放自行车的地方,后来租给我们做宿舍。

问:你们还要出钱租?

答:是啊,我们两公婆一个月400块钱,他们一个月800,按面积。

问:那搬去别的地方租金会很贵的......

答:那没办法啊,我们4月中旬就没活儿干了。物业公司发3万块补偿费让回老家,或者调到其他地方去。二选一。

问:3万?

答:嗯,按年限的,我们公婆在这边工作十多年了,3万

问:调其他地方去?哪儿?

答:北村啊,华新啊,哪里缺就调哪里,但就分开了,我们都一起工作十多年了。现在只有3个人愿意调其他地方。

这些房屋是80年代建的,一层架空层建成了自行车库。后期被物业公司收回出租给员工和外部的租客。

3

黄木岗社区的图书馆在一楼,大众物业公司旁。

一间咖啡馆在楼梯旁,圆形灯箱招牌上是《毕加索-椅子上的女人》。

夜晚曾寻着亮光来喝咖啡的人,一定记得这里的玉兰花香。

半年后,小编在雨后再次走进华富村,建筑暂时还在,大树暂时还在,有点欣喜。嗅到空气中的香味,像极了广州的老城区,鸟声清脆,这里真是闹市中一片净土。

闲逛时,碰到两位女士在树下拍照,像小朋友一样,很欢快。

问:你好,你们是这边的业主吗?这里要拆了......

答:不是,我们不是业主,也不住这里,只是在深圳长大的,一直喜欢这里,过来拍照留念。

问:这里空气好香,有点像广州。

答:你抬头看看,这是玉兰树,玉兰花香!这三棵树都比楼还高呢......

还有那棵,你知道是什么嘛?那是紫荆花,很老的树木了。

问:但还是要拆掉了,这没有车库,你看车都停在路边

答:这就是老小区的特色啊!30多年了,正好见证深圳的一个发展过程。深圳是不是应该保留一批这样的建筑呢?你来这里多久了?

我:啊....去年刚来的

答:哦,那应该对深圳没那么深的感情了,我们在深圳生活了20多年...... 

听一位租客说,一位在这里住了30多年的老业主,尚未搬走,经常拿着单反走在村里拍照。

有业主建议将老树整棵移走,新建之后再搬回来。

但后期怎样建设,还未可知......

关于华富村旧改的具体规划

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附:新浪乐居关于无主房屋拆迁审理程序的报道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周争锋表示无主财产将收归国库,归国家所有。走法院认定程序认定为无主房屋后,可以进行拆迁。具体审理程序为:

1.法院接受申请后,应进行审查,认为申请不符合条件,或者财产有主的,裁定驳回申请;申请符合条件的,立案受理。

2.发布财产认领公告。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核实财产所有人已消失或者去向不明,应当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公告应写明如下内容: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财产的种类、数量、形状、公告期问以及寻找财产所有人认领财产的意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公告期间如果有人提出财产请求,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告知申请人另行起诉,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公告满期无人认领财产的,法院应作出财产无主的判决,同时根据财产的不同情况,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判决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交付执行组织执行。执行组织应当发布执行令,责令财产的非法占有人交出财产;拒不交出的,应予以强制执行。

法院通过判决的方式认定无主财产,仅仅是根据一定的事实,从法律上推定为无主财产,是否在事实上真正无主,尚未作出符合实际的肯定。

因此,在判决认定财产无主后,原财产所有人或者其继承人可能出现。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撤销法院的原判决,以保护原财产所有人或者其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76条规定,判决认定财产无主后,原财产所有人或者其继承人出现,在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可以对财产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后,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也就是说,原财产所有人或者其继承人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人民法院判决认定财产无主之日起,必须在2年内行使请求权,申请法院撤销原判决,作出新判决。

超过该诉讼时效期间,原财产所有人或者继承人请求返还财产的,不予保护。原判决撤销后,财产由其原所有人或合法继承人认领,占有财产的单位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应当作价赔偿。

注:文章数据来自深圳中原大数据、深圳市房地产信息网

无主房屋拆迁审理程序部分来自深圳新浪乐居

图片为小编拍摄

责任编辑: lpw-zl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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