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文件,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方案公告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和深圳市人民政府文件规定,如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不影响组织实施。
本试行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征地安置补偿及土地置换。本试行规定所称征地安置补偿,是指在征收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的过程中遗留下来的安置和补偿问题
记者从最新一期政府公告获悉,深圳市政府已正式印发《关于征地安置补偿和土地置换的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并要求各区人民政府、深圳市政府直属各单位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