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即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在中国包括房地产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投资方向调节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
3月5日的政府工作报告及3月7日财政部的答记者问,一度使得 “房地产税”引爆网络与社交媒体圈,迅速占领各大热搜排行榜。上一次达到类似的关注度还是在2010年,当年中国政府网全文公布了国务院同意并转发发改委的《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及将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 “房地产税”与“房产税”,一字之差,二者有何区别?
4月11日,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上,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表示,将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介绍,目前,正在抓紧起草和完善房地产税法律草案。房地产税会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来合理设计,比如合并整合相关税种,以及合理降低房地产在建设交易环节的一些税费负担等,使房地产税制度更加合理、更加公平。
对房地产行业而言,全国两会的政策部署是观测楼市行情的“晴雨表”。3月5日,在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出现了“房住不炒”“棚改”“保障房”“住房制度”等多个与房地产相关的关键词。租购并举培育租赁市场 建立长效机制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城镇居民
史耀斌介绍,房地产税作为一个税种历史悠久,在大多数国家普遍实施。几乎每个国家的房地产税制度都存在以下四个共性的制度安排:
在3月5日的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小组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原部长、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理事长楼继伟向北京商报记者透露,“今年房地产税法草案应该能完成‘一读’”。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4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大会发言人张业遂就会议议程和人大工作回答了中外记者提问,并对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回应。
12月20日,楼市迎来两大信号。 一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闭幕。在有关财政、货币金融和房地产的消息中,会议作出了如下决定。 积极的财政政策取向不变,调整优化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