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拼团购房223群(236)
  • 浅浅:这个楼盘到底好不好?
  • 雪花飘飘:好的呢。
  • 零:这个楼盘周边环境设施怎么样?
  • 英雄:我去看过,很齐全。
  • 牛转乾坤:这个楼盘价格波动大么?
  • 日记本:这个楼盘性价比高。
  • 回忆:我建议你们去楼盘看看。
  • 大头:也可以直接咨询置业管家。
  • 吃了么:什么时候大家一起去看看啊。
  • 蓝天:上周我已经签合同了。
71人申请入群

广州房企限制使用公积金罚款1万

发布时间: 2018-02-09 09:55:30

来源: 新京报

分类: 行业动态

1075次浏览


2月6日,广州(楼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共同发布《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就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提出6项新规定及调整。其中对限制、阻挠、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中介机构,除被责令限期整改外,将被处以一万元罚款。

通知要求受托机构不得阻挠或拒绝符合条件的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有排除或变相排除住房公积金贷款条款的,暂停或取消其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承办资格。

通知提到,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承诺不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文件,不得借由委托的房地产中介机构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责任编辑: wyjadmin

团购报名

最新楼讯
楼盘导购更多>>
购房指南更多>>
小编推荐
订阅楼市楼讯